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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明楷:合同诈骗罪行为类型的边缘问题 | 东方法学 202001
内容提要:成立合同诈骗罪以行为符合普通诈骗罪的构造为前提;冒用他人蚂蚁花呗的行为虽然触犯了合同诈骗罪,但由于被害人属于金融机构,应认定为贷款诈骗罪;对“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”应进行扩大解释,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,将所有权、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作担保的,将依法被查封、扣押、监管的财产作担保的,都属于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;欺骗担保人为自己提供担保再对他人实施(合同)诈骗的行为,成立数罪,但可以作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;对“没有实际履行能力”应扩大解释为包括不具有履行合同的想法的情形;“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”是掩盖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想法的欺骗手段,而非表明违法性减少的要素;“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”不是完整的独立行为类型,需要结合《刑法》第224条的项前规定以及诈骗罪的构造加以理解和适用;“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”的兜底规定并非不明确规定,也非扩张性规定,不需要进行限制解释。关键词:合同诈骗罪;行为类型;扩大解释;限制解释
《东方法学》2020年第1期要目
【本期关注】
1.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类型演变与犯罪危机预防
金泽刚2.论共享单车平台公司对低龄骑行人的安全注意义务李 磊3.互联网创新视角下社交平台内容规制责任魏露露【理论前沿】4.合同诈骗罪行为类型的边缘问题张明楷5.论世行营商环境评估“获得信贷”指标得分的修法路径罗培新6.构成要件要素:从文本概念到裁判类型张心向7.民法典之名誉权立法论张 红【司法改革】8.论民商事案件裁判方法的反思与完善刘 力【智慧法治】9.数据确权的困境及破解之道韩旭至10.区块链技术的信任制造及其应用的治理逻辑石 超【法治教育】11.论学生的法律地位任海涛【域外之窗】12.人类生物医药干预是合法的政策监管手段吗?[英] 凯伦·杨(著);赵舒窈(译)【青年论坛】13.论裁判后果主义推理的运作原理赵 力《东方法学》是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主管,上海市法学会和上海人民出版社主办。由《东方法学》编辑部编辑,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。本刊是法学理论双月期刊,鼓励学者通过理论创新,推动法治进步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以高质量、高品位的学术研究成果贡献给社会的办刊宗旨。本刊得到了全国法学界的好评,从而确立了本刊在学术界的学术地位。欢迎有理论深度,有历史重感,有广阔视野的作品。本刊的读者对象是法学工作者,法津实践部门的人士、法律大专院校师生以及对法学理论有兴趣的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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